1、测绘资质分为甲、乙两个等级。
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、测绘航空摄影、摄影测量与遥感、工程测量、海洋测绘、界线与不动产测绘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、地图编制、导航电子地图制作、互联网地图服务。
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,由自然资源部负责。除此以外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。
2、人员数量要求:
(一)大地测量、地图编制的甲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60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4人、中级7人、初级13人;乙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25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1人、中级4人、初级5人。
(二)测绘航空摄影的甲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30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2人、中级4人、初级6人;乙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15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1人、中级2人、初级3人。
(三)摄影测量与遥感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甲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40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4人、中级7人、初级13人;乙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8人,其中测绘专业中级2人、初级3人。
(四)工程测量、海洋测绘、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的甲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40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4人、中级7人、初级13人;乙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6人,其中测绘专业中级2人、初级2人。
(五)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甲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100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4人、中级8人、初级28人;乙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15人,其中测绘专业高级1人、中级2人、初级3人。
(六)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甲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20人,其中测绘专业中级2人;乙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12人,其中测绘专业中级1人。
高级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低级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,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。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专业职称,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。用于申请甲、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,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得超过2人、1人。
注册测绘师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计入高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;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,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。
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的,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。
3、装备数量要求:
(一)大地测量的甲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、水准仪、重力仪、扼流圈天线合计30台;乙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、水准仪合计15台。
(二)测绘航空摄影的甲级具有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、专业测绘航摄仪及其他测绘传感器合计4台(套);乙级具有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、专业测绘航摄仪及其他测绘传感器合计2台(套)。
(三)摄影测量与遥感的甲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合计12台或者三维激光扫描仪2台,摄影测量系统、遥感图像处理系统合计8套;乙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合计3台或者三维激光扫描仪1台,摄影测量系统、遥感图像处理系统合计2套。
(四)工程测量的甲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、水准仪、地下管线探测仪合计20台;乙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、水准仪、地下管线探测仪合计4台。
(五)海洋测绘的甲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合计10台,浅地层剖面仪、侧扫声呐、海洋磁力仪、测深仪、声速仪、水位计、验流计合计14台或者多波束测深系统2套;乙级具有全站仪1台,测深仪1台。
(六)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的甲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合计10台;乙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、手持测距仪合计2台。
(七)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甲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三维激光扫描仪合计6台,地理信息处理软件、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合计12套;乙级具有GNSS接收机、三维激光扫描仪合计2台,地理信息处理软件或者平台软件2套。
(八)地图编制的甲级具有高性能服务器2台,图形扫描仪(A0幅面)1台;乙级具有高性能服务器1台。
(九)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甲级具有外业数据采集设备30台(套)(定位精度≤10m),具备导航地图编辑系统;乙级具有外业数据采集设备5台(套)(定位精度≤10m)。
(十)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甲级具有独立地图引擎。
前款规定的GNSS接收机、全站仪、水准仪精度应当分别达到5mm+1×10-6D以上、2″级以上、S1级以上。
服务热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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